短答案

按累计人数与数据性质分三档:

情形适用路径
累计不满 10 万人个人信息(不含敏感)免于申报、备案与认证
10 万人以上、不满 100 万人(不含敏感);或不满 1 万人敏感个人信息标准合同备案,或个人信息保护认证
100 万人以上(不含敏感);或 1 万人以上敏感个人信息;或重要数据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一律申报安全评估

标准合同与认证之间可以互换,取决于接收方是否愿意签署、以及出境场景的数量。认证的优势是一次认证覆盖多个场景。

边界条件

  • 人数自当年 1 月 1 日起累计,不是按单次传输。 按自然人去重,同一用户多次传输只计一次。
  • 敏感个人信息单独计数,门槛远低于一般个人信息。 1 万人即触发安全评估。敏感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信息等。
  • 匿名化数据不计入;去标识化仍属个人信息,需要计入。 两者不是一回事。
  • 豁免不等于免于告知与同意。 对外告知与单独同意的义务仍在。
  • 关联公司之间的传输不构成豁免。 境内子公司向境外母公司报送用户数据或经营数据,仍属出境,应一并纳入场景清单。
  • 接收方不签标准合同时,可改走认证,或在采购合同中前置该条款。 这是路径选择中最常见的变量。
  • 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外的数据出境,按清单规则可免于上述程序。 这是区域性豁免,不是全国通行规则,适用前要核对所在片区与清单范围。

下一步

  1. 做一次字段级盘点。 日志、订单、客服系统分散在不同库中,多数企业的问题不是算不出来,而是没有按用户维度归集。
  2. 把关联方列为接收方。 只统计对外 API、漏掉集团内共享,是最常见的范围错误。
  3. 建立阈值预警。 人数接近门槛时不要按豁免处理;新增模型供应商、改变交付方式时重新评估。
  4. 按十二周倒排。 场景盘点、路径判断、PIA 与告知同意、合同谈判、备案或申报、制度与监控;安全评估的审查时间不计入,需按上线日往前推至少六个月。

相关服务:数据合规、跨境与出海。

出处:《数据出境:三条路径怎么选、什么时候必须申报、预算怎么估》、《网信办〈数据出境安全管理政策问答〉:重要数据的识别与申报路径》

本文为存量研究文章的问答化改写,完整论证与法规依据见出处文章。最后更新:2026 年 1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