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背景
客户为视频生成 AI Agent 平台,用户输入文本或素材,平台自动生成带真人形象与声音的短视频。产品定位于内容创作与营销场景,需以应用市场为主要分发渠道。上线前,三类合规义务同时触发,且彼此关联。
核心挑战
- 深度合成备案:平台生成含人脸、人声的合成内容,须完成深度合成服务算法备案,并向用户显著标识。
- 生成式 AI 安全评估:作为面向公众提供生成式 AI 服务的主体,须通过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安全评估,覆盖语料安全、内容防篡改与拒答机制。
- AIGC 标识合规:依据 GB 45438-2025,生成内容须同时作显式标识(用户可感知)与隐式标识(元数据),并留存记录。
- 应用市场上架:主流应用市场对深度合成类应用有专项审核,标识缺失将直接被拒。
简深的解法
- 备案与评估并行:梳理生成链路,明确深度合成备案主体与生成式 AI 安全评估的申报路径,二者材料交叉复用,缩短周期。
- 标识体系设计:依据 GB 45438-2025 建立显式标识模板(角标/水印位置规范)与隐式标识写入规则(文件元数据),并设计留存与审计机制。
- 上架合规包:输出可直达应用市场审核的材料清单,含备案凭证、标识规范说明与内容安全自评估报告。
非显而易见的专业判断
行业普遍把 AIGC 标识理解为"加个水印",但 GB 45438-2025 区分了显式标识与隐式标识两套义务:显式面向用户可感知,隐式要求写入文件元数据并留存。仅做显式而遗漏隐式标识与留存记录,在监管抽查与应用市场复核中仍属不合格。我们据此把标识从"视觉动作"重构为"全链路可追溯机制",直接对应审核要点。
关键成果
- 深度合成算法备案与生成式 AI 安全评估完成,形成上线前合规三件套的完整证据链。
- AIGC 标识体系(显式+隐式)落地,内容生成与分发环节均可追溯。
- 输出应用市场上架合规包,平台按审核要点一次性通过专项复核。
客户名称与商业数据已脱敏。适用规则、监管程序与交付物类型为实际情形,未作简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