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4 月 9 日,美国参议员提交 S.1367《保护个人声音和肖像权法案》(Protecting the Voice and Likeness of Individuals Act),并交由参议院司法委员会审议。法案的核心,是为个人的声音与肖像建立一套可在联邦层面主张的权利。
为什么是「声音」和「肖像」
语音克隆技术的门槛已经降到只需数秒音频即可生成高度相似的声音。在缺乏专门立法的情况下,权利人只能依赖各州的人格权(right of publicity)规则,保护范围与救济手段因州而异。
S.1367 试图把这一保护统一到联邦层面,方向与美国《COPIED 法案》对内容来源的关注形成互补:一个保护「人的声音与形象」,一个追溯「内容的来源」。
与深度伪造立法的分工
同期推进的《TAKE IT DOWN 法案》聚焦非自愿私密影像的删除,S.1367 则聚焦声音与肖像的商业性使用。两者共同构成对「未经许可使用个人形象」的不同侧面回应。
需要区分的是:TAKE IT DOWN 处理的是内容的快速下架,S.1367 处理的是权利归属与许可关系。前者是执法速度问题,后者是权利边界问题。
对中国企业的现实影响
其一,AI 语音产品出海需前置权利审查。涉及配音、有声内容、虚拟人语音的功能,应确认训练音频与合成音色的权利来源。参见AI 知识产权保护实务。
其二,区分「素材授权」与「音色授权」。获得一段音频的使用许可,不等于获得该说话人音色的合成许可。
其三,关注人格权与著作权的交叉。参见AI 生成内容的著作权认定,声音与肖像属于人格权范畴,与作品著作权分属不同体系。
AI 克隆声音的技术已经成熟,规则仍在追赶。企业在产品设计阶段就把授权链条讲清楚,成本远低于事后应对。
本文依据美国国会 S.1367 法案文本及公开信息编写,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