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加快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行动方案》把数据跨境单独列出,提出打造“数据跨境先锋”,并建设数据流通赋能中心与国家级数据交易平台。对企业,这些安排降低的是流通与交易成本;能否把数据送出境外,仍要回到 2024 年 3 月《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确立的三条路径。

基础设施不等于通行证

数据流通赋能中心与国家级数据交易平台解决的是“数据在哪里流转、流转记录是否可查”。它们让交易对手更容易核验来源与授权,也让企业有一套可对外说明的流转凭证。但跨境传输的合法性判断不因交易发生在平台上而改变。把平台凭证当作出境许可,是常见的误读。平台提供的是事实记录,监管要求的是法定程序,两者不能互换。

三条路径与豁免

《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确立安全评估、标准合同与认证三条路径,并对部分场景给出豁免。适用顺序应按数据性质与规模确定:先判断是否涉及重要数据,再判断个人信息出境的规模,最后在可用路径之间选择。豁免针对特定场景,不能用来替代已达门槛的申报。把交易拆成多份合同、把人数拆到不同主体,也不会改变累计规模的计算。

重要数据仍是分水岭

AI 企业的数据形态让“重要数据”判断更复杂。训练语料可能来自多个行业,模型参数与运行日志可能包含业务信息,聚合后的数据可能产生新的敏感性。判断应依据行业目录、主管部门告知与公开文件,并把结论与依据写成书面记录。未被认定为重要数据,不等于不需要判断;缺少记录,在事后核查中难以说明当时的合理性。

河套与前海试点的作用

河套、前海等区域的试点,价值在于把申报、评估、合同与事后监督放进一个可控范围,形成可复制的流程。试点不创设新的法律豁免,它改变的是办理方式与协同效率。对不在试点区域的企业,试点形成的材料模板与审查口径仍有参考价值。把试点理解为“特殊政策通道”,容易在申报时低估实质要求。

AI 企业的出境操作

操作从数据流向图开始,画到接口层:训练数据是否传给境外母公司或标注方,推理请求是否调用境外模型服务,运维日志是否存放在境外云,海外用户数据是否回流。图上每一段标注数据类别、数量级、接收方与传输方式,再逐段判断路径。合同层面,与境外接收方约定处理目的、再提供限制、安全事件通知与删除安排。技术层面,能本地化或脱敏的环节先处理,减少需要申报的数据量。所有判断与材料归档,以备后续变更与检查。

数据出境路径判断与材料准备,参见数据合规服务;境外接收方与跨境协议,参见跨境数据服务;多法域并行要求,参见多法域合规服务。


本文依据深圳《加快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行动方案》、2024 年 3 月《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及公开信息编写,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

简深律师事务所 AI 产业研究组|审核:何强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