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3 月,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项目扶持计划操作规程》,为落实《深圳市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的若干措施》提供具体的申报与资助规则。

十个扶持项目

操作规程聚焦算力支撑、基础数据、人工智能软件、人工智能产品与人工智能服务等领域,扶持「模型券」、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示范标杆、国家「揭榜挂帅」配套支持、国产人工智能生态源头创新中心等 10 个项目。

其中,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示范标杆项目按经核定项目建设主体实际投入的 30% 予以资助。这种按比例核定投入的方式,要求企业具备完整的投入凭证链条。

「模型券」的机制

模型券与算力券类似,是把财政支持转化为模型使用能力的工具。企业获得券额后可用于购买模型服务,而非直接获得现金。这一设计的好处是把资金导向真实使用,同时降低企业选择供应商的约束。

参见上海 AI 应用补贴与北京信息软件企业 AI 应用服务行动方案,三地在工具选择上各有侧重。

事后奖补的举证逻辑

「采用事后奖补类支持方式」意味着企业需要先投入、后申报。这对财务管理提出具体要求:投入的合同、发票、付款凭证与项目对应关系必须清晰可追溯。

参见深圳政府 AI 场景基金,基金与奖补两类工具并行,企业可根据自身阶段选择适配路径。

申报前的三项准备

其一,建立项目投入的独立台账。混合列支的投入难以通过核定。

其二,确认项目与扶持目录的对应关系。参见杭州 AI 商业化应用案例,同类项目在不同城市的认定口径存在差异。

其三,把知识产权与资质文件准备齐备。参见AI 知识产权保护实务,示范标杆类项目通常需要提供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

地方扶持政策的门槛,正在从「有产品」转向「有凭证、有资质、有应用」。


本文依据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开文件及媒体报道编写,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