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12 月 18 日,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深圳市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的若干措施》(深工信规〔2024〕13 号),共 18 条,推动深圳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与创新应用先导区。两个「区」的定位并列出现,说明这份文件同时承担先行先试与规模应用两类任务。
18 条覆盖的着力点
从条款结构看,这类措施通常沿三条线展开:一是算力与语料等要素供给,二是模型与工具链的技术攻关,三是政务、医疗、教育、制造等场景的开放。深圳的特点是把「先导区」的产业属性放在前面,措施更强调企业数量、产业规模与产品落地的可量化结果。
这意味着政策的受益主体偏向下游应用企业与整机、终端厂商,而非单纯的算法团队。参见深圳 AI 先锋城市资助规则。
与场景资金工具的衔接
措施中的场景开放条款,通常需要配套的资金工具才能落地。参见深圳政府 AI 场景基金。基金与措施的分工是:措施定义方向与门槛,基金决定单个项目能否获得支持。
对比其他城市的做法,可以看清各地偏好的差异。上海更强调城市运行与公共服务的整体改造,参见上海 AI 应用场景补贴;深圳则更依赖产业链协同与硬件优势。企业选择落地区域时,实质是在选择一套场景资源与配套条件,而不只是补贴额度。
对企业的现实动作
一是核对自身业务是否落在措施列举的场景清单内,并据此调整产品定位表述;二是准备可验证的落地证据,包括合同、验收与用户规模;三是关注申报窗口的时间安排,避免在补贴规则出台后才开始准备材料。
面向政府与国企供货的企业,还需同时满足人工智能应用服务提供者行动方案所涉的合规与安全要求,这部分材料往往构成投标资格的前置条件。
本文依据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的若干措施》(深工信规〔2024〕13 号)及公开信息编写,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