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1 月 8 日,国家发改委、国家数据局联合印发《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发改数据规〔2025〕27 号),自 2025 年 3 月 1 日施行。同期印发的还有《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两份文件共同搭建起公共数据「登记—授权—运营」的制度链条。

三个环节的衔接

公共数据进入市场需要解决三个问题:数据是什么、谁可以使用、以什么方式使用。登记解决的是「是什么」,授权运营解决的是「谁用、怎么用」。这次两份文件把三个环节串起来,形成了一条相对完整的路径。

对 AI 企业而言,公共数据是训练数据的重要来源之一。授权运营规范的出台,意味着获取公共数据有了更明确的程序与责任分配,而不是依赖个案协调。参见国家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与数据产权登记指引。

授权运营的责任结构

授权运营的核心是责任分配:谁被授权、授权范围多大、运营中的安全与合规责任由谁承担。规范(试行)以「试行」为定位,说明相关机制仍在探索阶段,各地在落地时可能会有差异化的安排。

企业在参与授权运营时,需要关注的不只是能否拿到数据,还包括使用范围、二次开发的权利边界以及数据安全义务的承接。参见数据流通服务机构意见与高质量数据集行动方案。

对训练数据供给的意义

公共数据的开放程度,直接影响 AI 训练数据的可得性。授权运营规范提供了一条可预期的通道,但它同时意味着数据使用将更多处于可追溯、可审计的状态。

对企业而言,这一变化是双向的:获得数据的确定性提高,但使用数据时的合规约束也更为明确。参见国家数据局数据集指引。


本文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发改数据规〔2025〕27 号)及公开信息编写,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