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7 月 15 日,国家网信办发布公告,新增"Apple智能"等 7 款提供手机端侧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信息。这是继 2026 年上半年首批端侧备案之后,又一批集中公示。

端侧备案从"偶发"走向"常态",本身就值得记录:它意味着手机端的生成式 AI 能力不再是厂商的隐性功能,而是纳入备案管理、需要公开公示的服务形态。

端侧备案与云端备案差在哪里

云端生成式 AI 服务,模型运行在服务提供者的服务器上,数据流向清晰、责任主体单一。端侧则不同:模型能力被部署在终端设备上,计算发生在用户手中。

由此产生两个关键差异:

一是责任主体的划分。端侧服务往往由"模型提供方 + 终端厂商"共同完成,谁负责备案、谁负责内容安全、谁负责用户告知,需要在合作之初就约定清楚。

二是数据处理的边界。端侧的一大卖点是数据不出设备,但这只是"可以不出",不等于"一定不出"。若端侧功能需要联网调用云端模型或回传数据用于优化,处理逻辑就会回到云端备案的框架里。

端侧产品的三个合规要点

数据本地化要落到技术实现。 主张"数据不出端"的产品,需要在隐私政策、系统设置与技术上一致地体现。仅在前台文案里写"本地处理",而后台存在数据回传,是监管与用户投诉的高风险点。相关数据处理义务可参见AI 企业数据合规。

生成合成内容标识要覆盖端侧链路。 端侧生成的内容同样属于生成合成内容,显式标识与隐式标识两条链路都要落地。端侧的特殊性在于,内容可能在无网络状态下生成,隐式标识的实现方案需要提前设计。可参见生成式 AI 备案材料清单。

未成年人保护要有端侧方案。 手机是未成年人接触 AI 的主要入口。拟人化互动、情感陪伴类端侧功能,需要落实《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未成年人模式与提醒机制的要求。

对厂商分工的三点提示

一是把备案义务写进合作合同。模型提供方与终端厂商之间,应明确由谁作为备案主体、谁提供材料、变更时如何同步更新。

二是区分"端侧功能"与"联网功能"。同一产品里,哪些能力在端上、哪些在云上,要有清晰的边界文档,避免备案口径与实际情况不符。

三是留意地方登记。通过 API 或其他方式调用已备案模型能力的应用,需要由地方网信办开展登记,端侧与云端混合的产品尤其容易踩到这条。可参见大模型备案 vs 大模型登记。

需要就端侧产品的备案路径、厂商责任划分与合同安排获得支持的,可参见算法备案全流程操作指南与商业合同服务。


本文依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6 年 7 月 15 日发布的端侧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公告编写,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