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10 月 25 日,国家数据局在北京正式挂牌。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国家数据局负责协调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统筹推进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与建设。
此前,数据治理职能分散在网信、发改、工信、市场监管等多个部门。国家数据局的设立,意味着数据要素市场从“多部门协调”进入“专门机构推进”的阶段。
职能边界
国家数据局不是网信办的替代者。网络安全、个人信息保护、内容治理仍由网信部门主导;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执法也各有分工。国家数据局更侧重数据基础制度、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数据要素市场与数字经济发展。
对企业,理解这一分工很重要:涉及个人信息与网络安全的合规,仍然按原有路径;涉及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与数据资产,则可能出现新的规则与试点。
数据产权
“数据二十条”提出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分置的产权制度。国家数据局的成立,为这套制度提供了推进主体。
对企业,数据产权不是抽象概念。它影响数据能否交易、能否质押、能否入股、能否在合作中排他使用。合同中对数据权利的描述,需要从“共享”“使用”这类模糊表述,转向具体权利的分置安排。
数据流通与交易
数据交易所、数据空间、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是数据流通的主要载体。国家数据局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可能推动公共数据开放与企业数据流通的衔接。
企业参与数据交易时,需要关注三个问题:数据来源是否合法、是否含有个人信息或重要数据、交易后的使用边界是否可控。数据交易不是把所有数据打包出售,而是按用途、按权限、按期限授权。
数据资产与入表
财政部数据资源会计处理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施行,数据资产入表进入实操阶段。国家数据局在数据产权、登记、评估方面的推进,会与会计入表形成配套。
企业需要把数据资产管理与合规管理放在一起:权属清晰、来源合法、成本可归集、价值可评估。缺一环,入表或融资都会受阻。
企业可以做什么
第一,梳理自身数据资源,区分自有数据、受托处理数据与公共数据。第二,评估哪些数据可以产品化、哪些可以授权使用、哪些不宜流通。第三,完善数据合同,明确权利分置、使用范围、期限与退出安排。第四,关注数据产权登记、数据资产入表与地方试点。第五,保持个人信息与数据安全合规的基础,避免在流通环节暴露瑕疵。
涉及数据合规与数据产权,可参见数据合规服务;涉及数据资产融资与股权安排,参见融资与股权服务;涉及常年政策跟踪,另见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本文依据 2023 年 10 月 25 日国家数据局揭牌及相关机构改革方案编写,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