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4 月,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的意见》(教办〔2025〕3 号),并于 4 月 16 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文机关除教育部外,还包括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国家数据局。

为什么是九个部门

教育数字化的边界早已超出教育行政本身:它涉及算力与网络基础设施(发改、工信)、数据治理与内容安全(网信、公安)、经费保障(财政)以及人才与就业(人社)。

九部门联合发文的意义,在于把此前分散在不同部门职责中的事项,整合为一份可协同执行的文件。对面向教育场景提供 AI 产品的企业而言,这意味着监管口径不再只由教育部门单独决定。

从工具引入到体系部署

《意见》的落点是把 AI 与数字技术嵌入教学、管理、评价等环节,而非停留在「引入工具」的层面。这与更早的中小学 AI 通识教育指南形成衔接:后者解决「课堂上能不能用、哪个学段怎么用」,前者解决「用什么支撑、如何成体系」。

同时,数字教师与教师数字素养方向的部署,也把教师能力建设纳入其中——技术进入课堂的前提是使用技术的人具备相应素养。

数据安全与平台规范同步写入

教育场景的敏感之处在于其数据主体多为未成年人。因此《意见》在推进数字化的同时,强调数据安全与平台规范。企业在提供教育类 AI 产品时,需要同时对齐两条线:教育场景的适配要求,以及个人信息保护与数据安全的通用要求。

参见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与AI 教育伦理参考框架。

企业的准备方向

其一,核对产品是否触及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涉及学生画像、行为记录、作业数据的功能,应优先完成个人信息影响评估。

其二,区分「教学辅助」与「替代决策」。AI 参与评价环节时,自动化决策的合规要求更为严格。参见AI 企业数据合规风险。

其三,关注学段与学科适配要求。参见数字素养与技能工作要点,不同学段对内容与交互的要求存在差异。

教育数字化提供的是一张长期的需求地图,但能否进入这张地图,取决于企业是否先把合规底座打好。


本文依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的意见》及公开报道编写,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