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8 月 31 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 号),提高三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由每个婴幼儿每月 1000 元提高到 2000 元;子女教育由每个子女每月 1000 元提高到 2000 元;赡养老人由每月 2000 元提高到 3000 元。调整后的标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对企业和员工而言,这不是一个“知道就好”的新闻。它直接影响 9 月及之后的工资表、代扣代缴申报,以及 2023 年度汇算清缴的结果。

操作点一:申报期切换

扣缴义务人需要在 9 月申报期按新标准计算个人所得税。由于新标准追溯到 1 月 1 日,员工前 8 个月按旧标准扣除的部分,会在后续月份形成差额。系统通常会自动计算累计扣除,但企业仍应核对工资表中的累计专项附加扣除是否已按新标准调整。

对 1 至 8 月已经离职的员工,差额处理需要通过汇算清缴完成,而不是由原单位在工资表中补扣。企业需要保留相关记录,避免在员工询问时无法说明。

操作点二:信息采集与更新

专项附加扣除依赖员工自行填报。标准提高后,员工不需要重新填报,但企业应提示员工核对子女教育、婴幼儿照护、赡养老人三项信息是否仍然准确,特别是子女数量、教育阶段、老人身份与分摊方式发生变化的情形。

对有多名子女的员工,扣除按每个子女计算,而不是按家庭计算。对赡养老人,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的扣除方式不同,非独生子女需要约定分摊或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并留存书面分摊协议。

操作点三:凭证与责任

专项附加扣除实行“申报即可享受、留存备查”。企业不是扣除信息的最终审核人,但作为扣缴义务人,仍需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若员工虚假填报,税务机关会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可能处罚;企业若明知或协助虚假申报,也可能承担相应责任。

因此,企业应建立基本的提示与留痕机制:告知员工如实填报,保留员工提交的扣除信息,定期提示信息变更,并在发现明显异常时要求员工更正。

对外籍员工的影响

外籍员工可以选择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或选择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免税优惠,但两者不得同时享受。标准提高后,部分外籍员工可能重新评估哪种方式更有利。企业需要在上一年度选择时提供清晰的测算,而不是统一按默认方式处理。

涉及个人所得税与代扣代缴,可参见税务合规服务;涉及薪酬与用工安排,参见劳动用工合规服务;涉及常年人事与税务支持,另见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本文依据国务院 2023 年 8 月 31 日发布的《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编写,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

简深律师事务所 AI 产业研究组|审核:何强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