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9 月 26 日,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与十七个州总检察长对亚马逊提起诉讼,指控其通过惩罚性算法、捆绑 Prime 服务与广告竞价机制,非法维持在线零售领域的垄断地位。

这起案件的意义,不只在于是针对一家巨头。它把平台内部的规则设计——搜索排序、Buy Box、广告位、卖家评分——当作可能构成排他行为的对象。对依赖平台流量做生意的企业,这是一条需要读懂的监管信号。

指控的核心逻辑

起诉书的核心逻辑是:平台既是交易场所,又是规则制定者与竞争者。当平台自营业务与第三方卖家在同一页面竞争时,平台有能力通过算法与规则,把流量导向对自己更有利的结果。

所谓“惩罚性算法”,指的是当卖家在其他渠道以更低价格销售时,平台降低其搜索排名作为惩罚。这种做法限制了卖家的定价自由,也削弱了跨平台竞争。

捆绑 Prime 则被指通过把物流、流量与会员权益绑定,提高卖家使用平台履约服务的成本。广告竞价机制被指把自然流量转化为付费流量,卖家为获得曝光不得不持续增加广告支出。

平台规则的合规边界

对平台企业,这起案件提示三个边界。第一,规则是否透明、可预期,卖家能否理解排序与流量分配的依据。第二,规则是否对不同卖家一视同仁,自营业务是否获得隐性优待。第三,规则是否限制了卖家在其他渠道的定价与销售自由。

这些边界在欧盟《数字市场法》中也有对应体现。被指定的守门人平台,不得限制商业用户在其他渠道提供更优惠的条件,不得在排名中自我优待。不同法域的表述不同,但监管方向趋同。

对出海电商的启示

第一,不要把全部流量押在单一平台。渠道集中度越高,平台规则变化带来的经营风险越大。第二,保留定价自主权。若平台合同或政策限制跨渠道定价,需要评估其合法性与商业代价。第三,读懂广告与自然流量的关系,建立可持续的投放模型,而不是靠不断加预算维持曝光。第四,保存平台规则变更、账户处罚与沟通记录,为可能的申诉或诉讼留存证据。

对品牌方,平台规则变化还可能影响商标保护、假货治理与经销商管理。需要把平台治理纳入品牌合规体系,而不是只交给运营团队。

中国平台经济的对照

中国平台经济反垄断监管在 2021 年以来持续加强,“二选一”、大数据杀熟、自我优待等行为受到关注。2023 年立法规划将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列入议程,平台规则、数据竞争与流量分配可能成为修订重点。

对同时经营境内与海外业务的企业,需要理解不同法域的监管逻辑,而不是把一地的经验直接套用到另一地。

涉及平台协议与商家关系,可参见商事合同服务;涉及跨境经营与多法域合规,参见多法域合规服务;涉及平台纠纷与争议解决,另见商事争议服务。


本文依据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 2023 年 9 月 26 日相关诉讼文件编写,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

简深律师事务所 AI 产业研究组|审核:何强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