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8 月 13 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国发〔2023〕11 号),共 24 条,分为六个方面:提高利用外资质量、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持续加强外商投资保护、提高投资运营便利化水平、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完善外商投资促进方式。

这份文件的重点,不在扩大准入清单,而在“准入之后能不能正常经营”。对已经在华设立主体或计划设立主体的外资企业,24 条更像是一份经营环境的操作清单。

国民待遇的具体落点

文件要求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标准制定、要素获取等。政府采购方面,强调不得以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国别、产品品牌等条件对供应商实施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标准制定方面,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对技术型企业,这意味着可以更早介入标准讨论,而不是在产品已经定型后被动适配。

要素获取方面,涉及用地、融资、水电气等。政策表述通常较原则,实际落地取决于地方执行。企业需要关注项目所在地的配套细则,而不是只读中央文件。

投资保护与知识产权

文件提出依法保护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加大对侵犯商业秘密、商标恶意抢注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技术许可、合作研发、合资安排中的知识产权归属与改进成果分享,企业仍需要在合同中写清楚,政策保护不能替代合同设计。

文件还提出健全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完善投诉处理规则。投诉机制的价值在于提供一条行政沟通渠道,但它不解决商业纠纷,也不替代诉讼与仲裁。

跨境数据与人员往来

文件提出支持外商投资企业依法依规开展数据跨境流动,参与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标准合同、保护认证等。对跨国公司而言,跨境数据是日常经营问题,而不是偶发项目。总部人力资源系统、全球客服系统、集团财务系统都可能涉及数据出境。

人员往来方面,涉及外籍高管、技术人员及其家属的签证、居留、子女教育等便利。政策方向明确,但办理周期与材料要求仍取决于具体口岸与地方部门。

企业可以做的三件事

第一,把 24 条与自身经营痛点对应起来,列出需要地方细则支持的事项,例如用地、补贴、数据出境、人员签证。第二,检查政府采购与标准制定参与机会,评估是否需要调整投标与标准工作策略。第三,梳理跨境数据路径,判断是否已完成安全评估、标准合同或认证,避免把政策支持误读为免于履行义务。

涉及外商投资架构与主体设立,可参见外商投资与主体设立服务;涉及跨境数据与多法域安排,参见多法域合规服务与离岸架构服务;涉及常年合规支持,另见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本文依据国务院 2023 年 8 月 13 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编写,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

简深律师事务所 AI 产业研究组|审核:何强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