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11 月 14 日,欧盟 AI Office 发布通用人工智能(GPAI)行为准则第一稿。该稿基于多方咨询与通用 AI 模型提供者工作坊的意见形成,是《人工智能法案》对通用模型施加义务之后,欧盟给出的第一份可操作路径文件。
从法定义务到可执行路径
《人工智能法案》对通用 AI 模型提供者设定了一系列义务,但法条本身只给出方向,如何证明「已经做到」需要更细的载体。行为准则承担的就是这一转换功能:它把法定义务拆解为可勾选、可归档的具体动作,参见欧盟 AI 法通用 AI 模型义务生效。
需要说明的是,行为准则不是法律,遵守与否不直接等同于合法与否。但在监管实践中,自愿遵守准则通常被作为合规意愿与合规能力的重要证据,这也是软法路径能够发挥作用的现实原因。
为什么以「第一稿」形式出现
以第一稿形式公开,说明欧盟在这一环节选择了滚动式立规:先拿出草案,再通过工作坊与公开咨询吸收产业反馈,逐步收敛。企业因此获得一个介入窗口——在文本定稿前,通过行业组织或公开咨询提交意见,成本远低于定稿后调整产品。
这一路径与欧盟在内容标识领域的做法一致,参见欧盟 AI 内容标识行为准则第二稿。
企业如何用准则准备合规
对通用模型提供者而言,第一稿的现实价值在于它给出了一张自评表:技术文档、训练数据摘要、版权政策、风险评估与缓解措施。企业可以据此检查现有材料是否齐备,缺口在哪里。
同时要留意欧盟内部对义务范围的调整动向,参见欧盟 AI 法综合立法动议的议会立场以及透明度义务规则生效。义务范围一旦变动,准则的对应条款也会随之修改,因此合规文档需要保留可更新的结构,而不是一次性定稿的成品。
本文依据欧盟 AI Office 2024 年 11 月 14 日发布的通用人工智能行为准则第一稿及公开信息编写,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