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8 月 25 日,欧盟委员会此前依据《数字服务法》指定的 17 家超大在线平台与 2 家超大在线搜索引擎,四个月合规期届满,开始履行针对系统性风险的一整套义务。

这一天不是《数字服务法》的全面生效日。对绝大多数在线平台与搜索引擎,一般义务自 2024 年 2 月 17 日起适用。但被指定平台的义务更重、更早,也更接近监管问询。

谁被指定

被指定的是在欧盟拥有超过 4500 万月活跃用户的平台与搜索引擎,覆盖社交、电商、应用商店、视频与搜索等类别。指定以规模为门槛,而不是以公司注册地为准。只要服务欧盟用户并达到门槛,非欧盟企业同样可能被指定。

对中国出海企业,这一点的现实意义在于:面向欧盟市场的产品,即使主体设在境内,也可能进入指定范围;未被指定的,也不能假设自己不受监管,一般义务仍在 2024 年 2 月适用。

义务的核心:系统性风险

超大平台义务围绕系统性风险展开,包括对非法内容传播、基本权利、选举进程、公共安全、未成年人保护与心理健康等风险的评估与缓解。平台需要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并采取与风险相称的缓解措施。

风险评估不是一次性的合规文件,而是需要定期更新、接受外部审计、并向监管机构提交报告。对产品团队而言,这意味着内容推荐、广告投放与社区规则的变化,都可能触发风险评估的更新。

透明度与可选择

平台需要提供内容审核与推荐系统的透明度,包括广告展示的透明信息、推荐系统的参数说明,以及用户选择非个性化推荐的权利。对依赖个性化推荐提升时长与转化的产品,这些要求会直接影响产品逻辑与数据使用。

此外,平台需要建立内部合规机制、指定合规官、接受独立审计,并向研究人员开放数据。数据开放的范围与方式,涉及商业秘密与个人信息保护之间的平衡。

出海企业可以做的准备

第一,判断自身是否达到指定门槛,按欧盟月活跃用户口径统计,而不是按全球用户统计。第二,梳理内容审核与推荐系统的机制,形成可解释的文档。第三,建立风险评估与缓解流程,明确责任人、周期与证据留存。第四,检查广告透明度与用户选择机制是否在产品中落地。第五,准备合规官与内部合规职能,避免把义务全部外置给律师或顾问。

对尚未被指定但服务欧盟用户的企业,2024 年 2 月的一般义务同样需要准备,包括通知与行动机制、联系人、服务条款透明度与内容审核说明。

涉及欧盟平台监管与多法域合规,可参见多法域合规服务;涉及数据与内容处理,参见数据合规服务;涉及平台服务条款与商家协议,另见商事合同服务。


本文依据欧盟《数字服务法》及欧盟委员会 2023 年相关指定文件编写,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

简深律师事务所 AI 产业研究组|审核:何强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