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2 月 2 日,欧盟 AI 法(条例 (EU) 2024/1689)中关于禁止性实践与 AI 素养义务的条款开始适用。这是 AI 法分阶段生效安排中的第一批实质性义务,也意味着欧盟 AI 治理从立法阶段进入执行阶段。
2 月 2 日起适用的两类义务
第一类是禁止性实践。AI 法列出了若干被绝对禁止的用途,包括有害的操纵与欺骗技术、利用脆弱性、社会评分,以及特定场景下的实时远程生物识别。这些用途不存在「合规例外」,属于直接禁止。
第二类是AI 素养义务。AI 法的提供者与部署者需要采取措施,支持其员工以及代为操作 AI 系统的人员具备足够的 AI 素养。这一义务的表述相对柔性,但它把「人对系统的理解」纳入了合规范围,而不仅是系统本身的合规。
值得注意的是,涉及生成非自愿亲密内容或儿童性虐待材料的禁令适用时间更晚,为 2026 年 12 月 2 日。分阶段适用意味着企业的合规排期需要按条款分批推进,而非一次性完成。参见欧盟 AI 法透明度规则生效与通用 AI 义务生效。
2 月 4 日的指南
2025 年 2 月 4 日,欧盟委员会发布禁止性实践指南,为这些条款提供法律解释和实践示例,涵盖有害的 AI 操纵与欺骗、社会评分、实时远程生物识别等。指南的作用是降低条款适用的不确定性,但它不改变条款本身的效力。
对在欧盟市场提供或部署 AI 系统的企业而言,指南是最直接的对照材料:可以据此判断自身产品是否存在落入禁止范围的功能,尤其是涉及情绪推断、行为操纵或生物识别比对的设计。参见通用 AI 行为准则与AI 法科学专家小组条例。
企业需要先做的判断
在展开全面合规工作之前,有一个前置判断更关键:企业究竟是「提供者」还是「部署者」,产品是否属于高风险系统,是否触及禁止性用途。这三个问题的答案决定了后续义务的范围与强度。
把这一步做扎实,后续的文档、测试与标识工作才有明确的边界。
本文依据欧盟条例 (EU) 2024/1689 及欧盟委员会 2025 年 2 月 4 日禁止性实践指南编写,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