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信办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发布第六批境内深度合成服务算法备案信息公告,备案信息可通过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系统查询。批次公告本身信息量有限,但它反映的监管节奏值得企业重视:备案正在从个别申报转为可预期的常态化流程。

批次公告应当怎么读

公告提供的是备案主体与算法名称的清单,具体机理说明并不公开。企业能从中观察到的是:哪些应用场景在持续备案、哪些类型的算法反复出现、备案主体的行业分布。这些结构性信息比单个条目更有参考价值。把几批公告连续对照,可以看出监管关注点的移动方向。

备案主体与算法颗粒度

同一主体可能有多个算法分别备案,颗粒度取决于产品形态与服务方式。把多个功能打包成一个算法备案,还是拆分申报,需要结合实际服务边界判断。颗粒度过粗,变更时难以对应;过细,则增加维护成本。对同时提供换脸、语音合成与文本生成的平台,按功能模块拆分通常更便于后续变更。

变更与注销的持续义务

备案完成后,主体信息、算法功能与服务场景的变化都可能触发变更;停止服务则应办理注销。批次化公告让在册状态更透明,也让不一致更容易被发现。企业应指定内部责任人维护备案台账,把产品版本与备案信息对应起来,避免在版本发布后才想起更新材料。

与生成式 AI 备案的分工

深度合成服务算法备案与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关注点不同。前者侧重算法机理与主体信息,后者侧重服务形态与安全评估。产品同时具备生成与合成能力时,两套材料应保持一致的事实基础,避免出现同一功能在不同备案中描述矛盾。对外披露的功能说明,也应以同一口径为准。

标识义务与备案的关系

深度合成服务涉及内容标识要求,备案与标识是两套不同的合规动作。备案解决主体与算法的在册问题,标识解决内容可识别问题。两者都指向同一类风险:合成内容被误认为真实。企业应把标识规则嵌入生成流程,而不是在发布环节人工补加。对同时提供模板与工具的平台,还要区分平台自身生成内容与用户生成内容的标识责任,并在用户协议中写明。标识缺失往往在传播环节放大,事后删除难以消除影响。对拟上线的新服务,备案节奏还影响发布窗口;把批次公告的时间点纳入产品排期,可以减少等待的不确定性。

备案与材料一致性梳理,可参见算法备案服务与 AIGC 标识服务;数据处理安排另见数据合规服务。


本文依据国家网信办 2024 年 6 月 12 日发布的第六批境内深度合成服务算法备案信息公告及公开信息编写,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

简深律师事务所 AI 产业研究组|审核:何强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