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4 月 3 日,国家数据局发布公告,就《数据产权登记工作指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至 4 月 19 日。指引旨在推动建立健全数据产权制度,构建全国统一的数据产权登记体系,助力培育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

数据也需要一张「身份证明」

数据要素市场化推进多年,一个反复出现的障碍是:数据「是谁的」说不清。同一份数据,可能由多方共同生成、多方持有、多方使用,权属链条复杂,交易时难以界定谁能处分、谁可授权。

登记制度要解决的正是这个问题。指引围绕登记机构管理、登记流程规则、登记凭证应用等方面提出系统方案,为数据这一无形资产出具「身份证明」,明确数据「由谁持有」「可以怎么用」「谁能使用」。对买方而言,登记凭证降低了尽调成本;对持有方而言,它是主张权利与开展交易的凭据。

登记不是确权,而是公示

需要区分的是,数据产权登记与不动产登记、专利授权不同。它更多是一种公示与存证机制:登记不必然创设权利,但把权利主张、持有状态与授权范围记录在统一体系中,使其可查、可验。

这一差别对实务的影响是双面的。好的一面是交易确定性提升;需要警惕的一面是,登记内容与事实不一致时,登记方要承担相应后果。因此,企业在登记前需要先把内部的数据台账、来源证明、授权链条梳理清楚,否则登记反而会固化错误。

对 AI 企业的含义

AI 企业的数据来源通常有三类:自有业务数据、公开采集数据、第三方采购或授权数据。三类的权属基础完全不同。

第一,训练数据要能说清来源。数据产权登记推动的是「可追溯」,这对模型训练数据的来源合法性提出了更高要求,相关风险梳理可参见AI 企业数据合规风险。

第二,数据资产可以成为融资与出资的标的。对以数据为核心资产的 AI 企业,登记的凭据价值在融资、入股、并购中会逐步显现,可参见AI 企业并购与退出与AI 创业公司股权架构。

第三,参与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企业要关注登记与授权的关系。国家数据局同期推进的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与产权登记是同一条主线上的两个环节,可参见国家数据局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数据产权登记制度仍在试行阶段,细则会随试点调整。但方向已经清楚:数据越值钱,来源与权属越要说得清。企业与其等待制度定型,不如先把台账建起来,可参见数据合规服务。


本文依据国家数据局 2026 年 4 月 3 日发布《数据产权登记工作指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公告的公开信息编写,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