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1 月 18 日至 19 日,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对新一年政法工作作出部署。会议在网络空间综合治理与科技建设两个方向上,均涉及人工智能。
落点一:依法打击 AI 生成虚假信息
会议在部署网络空间综合治理时提出,要推进「净网」专项行动,依法打击治理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等乱象,依法打击侵犯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同时强调加强对新技术的研究,严防利用区块链等加密技术逃避监管,依法打击利用人工智能技术生成、发布虚假信息等行为。
这一表述把 AI 生成虚假信息纳入「净网」行动的打击范围。对内容平台与 AI 服务提供者而言,这意味着内容审核义务将从「事后处置」向「事中拦截」延伸。
落点二:政法工作数字化与 AI 应用
会议提出加快推进政法工作数字化平台建设,涵盖安全稳定、执法司法、队伍建设、智能办公等主要领域,并按「统一规划、两级建设、分层应用」的模式推进。同时要求各政法单位统筹推进本系统科技建设,把握科技发展趋势,促进科技创新与政法业务深度融合,在人工智能应用等方面积极探索。
这意味着司法与执法系统将成为 AI 应用的重要场景。对提供政法领域 AI 产品的企业而言,除技术能力外,数据安全、算法合规与保密要求将是准入的核心门槛。
落点三:个人信息保护的持续加压
会议将「依法打击侵犯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与 AI 生成虚假信息并列,指向的是同一类风险链条:AI 降低了伪造与传播的成本,而个人信息往往是被伪造与滥用的素材。
这与近期的执法趋势一致。参见网信部门整治无 AI 标识虚假信息与生成合成内容标识执法。
对企业的四点提示
第一,内容标识是底线义务。 提供生成合成内容服务的,需确保标识义务落地,参见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相关指引。
第二,人脸与声音类功能风险最高。 涉及人脸生成替换、声音克隆的功能,应重点评估授权与用途边界,参见深度合成备案指引与人脸识别技术备案指引。
第三,建立举报与处置闭环。 平台应设立便捷的举报通道并留存处置记录,参见AI 应用乱象举报通道。
第四,政法类项目需前置合规设计。 参与政法数字化建设的企业,应在投标阶段即准备数据安全与保密方案,参见网络安全与数据合规。
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的表述,把 AI 治理从「行业监管」进一步纳入「社会治理」框架。对企业而言,合规的参照系不再只是行业主管部门,也包括司法机关的裁判取向与执法标准。
本文依据 2026 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公开报道编写,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