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2 月,网信部门针对部分网络账号发布 AI 生成合成信息时不添加 AI 标识、利用虚假不实内容欺骗误导公众的问题,督促网站平台深入排查整治。据通报,依法依约处置账号 13421 个,清理违法违规信息 54.3 万余条,并公布了部分典型案例。

执法要点:从「标识」到「欺骗误导」

此次整治的核心指向有两点。其一,未添加 AI 标识;其二,利用虚假不实内容欺骗误导公众。据公开通报,部分账号以 AI 换脸、声音克隆等方式假冒运动员、演员、主持人、企业家等公众人物发布不实言论。

这一组合值得注意:执法并未止步于「未标识」这一形式违规,而是延伸到「欺骗误导」这一实质后果。这意味着,即使标注了 AI 生成,若内容仍造成误导,同样可能被追责;反之,未标识且造成误导的,风险最高。

与既有规则的关系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已就显式标识与隐式标识作出要求。本次整治是该办法落地后的又一次集中执法。参见生成合成内容标识执法与生成式 AI 使用者的核实义务。

同期,中央网信办启动「清朗·2026 年营造喜庆祥和春节网络环境」专项行动,聚焦春节、春运期间的突出网络生态问题。AI 生成虚假信息被列为重点整治对象之一。

平台与企业的自查方向

第一,标识能力的全覆盖。 平台需确认所有支持生成合成内容的功能——包括图像、视频、音频、文本——均已配置标识能力,避免「部分标识、部分遗漏」。

第二,人脸与声音类内容的重点防控。 假冒公众人物的内容多依赖换脸与声音克隆,应设置专项检测与拦截。参见人脸识别技术备案指引与深度合成备案指引。

第三,账号处置机制的留存。 平台应建立从发现、判定到处置的完整记录,以备核查。参见AI 应用乱象举报通道。

第四,节日与热点期间的风险预警。 春节、春运等期间谣言高发,平台宜提前部署专项巡检。

对内容创作者与 MCN 的提示

使用 AI 生成内容开展运营的账号,应把「标识」作为发布流程的固定环节;以 AI 形象或声音模仿他人的,需取得授权并避免误导性表述。参见AI 换脸短剧肖像权案与直播电商数字人主播监管。

13421 个账号的处置规模,说明标识义务已从「规则宣示」进入「常态执法」。对企业而言,标识不再是一个可讨论的选项,而是内容发布的技术前提。


本文依据网信部门整治传播无 AI 标识虚假不实信息相关通报等公开信息编写,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