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12 月 8 日,巴西联邦政府以《联邦官方公报》增刊形式提交第 6.237/2025 号法案,拟设立"国家人工智能发展、监管与治理体系"。法案由管理创新部、司法与公共安全部以及社会传播秘书处联署。

法案的定位:先建体系,再谈规则

与欧盟以风险分级设定企业义务的路径不同,这份法案的重心在于"治理体系"本身——它要解决的是"由谁管、怎么管、用什么工具管"的问题,而非直接列出一份企业义务清单。

从公开信息看,法案的取向包含三层:

其一,国家在 AI 治理中居于主导地位。 设立国家层面的治理体系,意味着治理职责由联邦政府统筹,而非完全依赖行业自律。

其二,发展与监管并重。 法案名称把"发展(Desenvolvimento)““监管(Regulação)““治理(Governança)“并列,说明巴西试图在促进 AI 产业与设定监管框架之间取得平衡。

其三,与既有立法提案并行。 巴西参议院此前已有关于 AI 开发、促进与伦理使用的立法提案在推进中。政府法案与议会提案并行,反映巴西正在多轨推进 AI 制度建设。

为什么拉美市场值得单独建档

对出海企业而言,拉美市场此前较少进入 AI 合规的视野。但这一局面正在变化:

第一,市场规模不容忽视。 巴西是拉美最大的经济体,也是中国 AI 企业出海的重要目的地之一。金融科技、电商与内容平台在巴西的落地,都涉及 AI 应用。

第二,规则进入实质立法阶段。 从"没有规则"到"有立法提案”,意味着企业需要开始为拉美市场准备单独的合规评估,而不能简单套用其他法域的模板。

第三,治理体系立法往往先行。 当一国先建立治理体系、后细化企业义务时,企业需要关注的是监管机构的组成与职权,因为这将决定未来执法的风格与重点。

对出海企业的三点提示

第一,把巴西纳入区域规则地图。 拉美各国规则成熟度差异很大,需要单独建档。参见 多法域合规指引。

第二,区分"监管"与"准入”。 与东南亚市场类似,拉美市场的 AI 监管规则与外资准入、数据本地化要求是两条独立的线,需要分别评估。参见 AI 出海的「双重监管」问题。

第三,关注区域内的规则互认可能。 东南亚已出现以专门立法引领区域规则的趋势(如越南《人工智能法》),拉美是否会形成类似的区域协同,值得持续观察。参见 越南《人工智能法》正式生效 与 多法域合规服务。

一个判断

巴西这份法案的提交,标志着拉美 AI 监管从讨论阶段进入制度构建阶段。对中国 AI 企业而言,出海的合规版图正在从"欧美 + 东南亚"扩展为"欧美 + 东南亚 + 拉美 + 中东”。提前为新兴市场建立规则地图,比在项目落地时临时应对更有效率。


本文依据巴西第 6.237/2025 号法案及公开报道编写,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