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与《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算法备案需提交主体信息、算法信息、安全评估与承诺材料。2024 年备案系统已常态化运行,材料是否完整、口径是否一致,直接决定一次提交能否通过,而不是提交之后还能补。

主体信息审查的是可追责性

主体材料通常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信息、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算法安全责任人。审查关注的不是文件是否齐全,而是主体能否被找到、责任能否落到人。联系方式失效、安全责任人与实际岗位不符,是常见的退回原因。多主体合作的项目还要说明各自角色,避免出现“备案主体不运营、运营主体未备案”的错位。

算法信息要能说清机制

算法信息包括算法名称、类型、应用场景、上线产品与运行机制说明。难点在于把技术逻辑转成审查人员能理解的表述。堆叠术语不如给出清晰的输入、处理与输出关系,并说明推荐或生成结果如何影响用户。算法在近期有实质性调整的,材料应反映当前版本,而不是沿用旧版说明。

安全评估、承诺与常见补正

安全评估需要说明风险识别、控制措施与残余风险,承诺材料则是对合规义务的确认。两者容易出现脱节:评估报告写了一套措施,承诺书却是通用模板。审查更关注措施是否具体、是否可执行。把评估结论中的关键措施逐条写入承诺与制度文件,能明显减少补正。

补正常见的四类问题值得单列:材料前后不一致,如产品名称、算法名称在表格与说明中不同;机制描述过于笼统,无法判断服务形态;安全措施停留在原则表述,没有责任人与执行频率;附件缺失或版本过期。补正不等于失败,但每次补正都会延长上线时间,影响产品排期。

变更、注销与生成式 AI 备案的衔接

备案不是一次性动作。主体信息、算法功能、上线渠道变化时应办理变更,终止服务应办理注销。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生成式 AI 服务,还涉及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其关注点在服务与安全评估,与算法备案的算法机理说明不同。产品同时具备推荐与生成能力时,两套材料应放在同一份台账中管理,统一对外描述。

提交前的自查顺序

先核对主体与产品信息在各份材料中是否一致;再确认算法说明能对应到具体功能;然后检查安全评估的措施是否写入制度文件;最后确认附件版本与签章。这个顺序的价值在于先解决结构性问题,再处理文字细节。

材料准备与补正应对,可参见算法备案服务;涉及生成合成内容标识的,另见 AIGC 标识服务;训练数据相关安排参见数据合规服务。


本文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及 2024 年算法备案系统的公开信息编写,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

简深律师事务所 AI 产业研究组|审核:何强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