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 AI 服务时,DPA 往往放在合同包的最后,篇幅最短,也最容易被当成附件直接签掉。供应商的模板通常只有三四页,措辞整齐,条款之间互相引用,看上去没有缺口。

问题在于,这份模板是按供应商的风险敞口写的,不是按你的责任写的。你是委托方,用户的权利请求找你,监管的问询找你,数据泄露的通知义务也找你。供应商只在合同里承担它愿意承担的那部分。审查的任务,是确认剩下的部分有没有人接。

上一篇文章从产品方起草 DPA 的角度展开;这一篇换到采购方,按先定性、再逐条、后谈判的顺序走。

一、签字前先确认三件事

第一件,你在合同里是什么角色。 采购 AI 服务时,企业通常是个人信息处理者,供应商是受托方。但如果供应商把数据用于自身模型改进、跨客户分析或独立营销,它在那个范围内就是独立处理者,DPA 管不到,只能靠隐私政策披露与单独同意。角色认错,后面的条款都会落空。

第二件,处理的是什么。 只处理员工账号与工单记录,和上传客户名单、对话内容、生物特征,风险差一个量级。合同里的信息种类要按实际字段写,不要用"业务数据"这类概括词。

第三件,有没有跨境。 供应商的模型节点、运维团队、备份中心在境外,就构成跨境传输。境内调用境外 API 是最常见的一种,很多合同里对此只字未提。

判断项需要落到合同的位置
角色(委托/共同/独立)DPA 首部的关系条款
信息种类与敏感程度附件一(处理清单)
处理目的与方式附件一与主协议的服务描述
保存期限与删除留存条款与终止条款
是否跨境及接收方跨境条款与分处理者清单

二、十项必查条款

1. 处理范围与书面指示。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要求约定处理目的、期限、方式、信息种类、保护措施与双方权利义务。模板常见写法是"供应商仅为履行服务之目的处理数据",看似完整,实际既没有附件清单,也没有排除性表述。合格的做法是附件列明字段与用途,并写明不得为其他目的处理。

2. 模型训练使用。 这是 AI 采购与普通 SaaS 采购最大的差别。多数供应商的通用条款允许"为改进服务使用客户数据",这句话一旦签下,委托处理的定性就被推翻。条款应明确禁止将客户数据用于训练、微调、评测或跨客户分析;确有需要的,单独列出范围、脱敏方式与退出机制,并另行取得同意。

3. 分处理者。 第二十一条要求转委托须经同意。模板通常写成"供应商可使用关联方与分包商",把同意一次性给完。审查要点是:有没有清单、清单能否更新、新增分处理者是否事先通知并给你反对权、下游义务是否同等。

4. 跨境传输。 需要回答四个问题:谁向谁传、传什么、依据哪条通道、接收方承担什么义务。只写"双方遵守适用法律"不构成条款。

5. 安全措施。 要求写到可验证的层面:加密方式、访问控制、日志留存、人员保密、渗透测试频次、认证持有情况。模板里的"采取合理的技术和管理措施"是免责式表述,出事时无法据此追责。

6. 权利请求协助。 用户要查阅、复制、更正、删除、撤回同意,最终执行落在供应商系统里。合同应约定协助的响应时限、协助方式与费用归属。三个工作日是市场上较常见的口径。

7. 删除与返还。 合同终止、委托解除、用户注销,三种情形都要能删。删除范围必须覆盖训练副本、日志、缓存与备份;备份通常在固定周期内滚动清除,需要写明周期并出具删除证明。

8. 安全事件通知。 模板常写"供应商发现后应及时通知",没有时限、没有内容要求、没有费用安排。合格条款应约定发现后的初步通知时限、完整报告时限、报告应包含的影响范围与处置措施、通知用户与监管的费用承担、以及配合调查的义务。

9. 审计权。 至少要保留两种方式:远程查阅认证与处理记录,以及在有事件触发时现场核查。供应商以涉及其他客户数据为由完全拒绝审计的,通常意味着它没有能力配合。

10. 责任与赔偿。 供应商模板的责任上限常写成服务费的百分之百或近十二个月服务费,这个额度对数据类事件通常不够。需要区分两类责任:供应商违反 DPA 造成的损失,以及因你的指示产生的对外责任。前者不应受服务费上限限制,或另设较高上限;后者由你承担并向供应商补偿。

三、供应商最常拒绝的五处修改

条款供应商的说法实际风险可接受的替代
训练使用限制数据仅用于服务,条款无需修改通用条款仍保留改进权,事后难以举证在主协议加负面清单,或提供关闭训练的配置与书面确认
安全事件二十四小时通知与内部流程冲突无法按期向监管与用户报告分两级:初步通知二十四小时,完整报告五个工作日
删除覆盖备份备份无法单独删除用户注销后数据仍留存约定备份滚动周期,并承诺不再恢复使用
现场审计涉及其他客户数据无法验证处理活动接受第三方审计报告(SOC 2、等保测评)替代
责任上限公司政策统一数据事件损失远超服务费数据类事件单独设上限,或要求供应商投保网络安全险

这五处里,训练使用与安全事件通知是不可让的。前者决定关系定性,后者决定你能不能履行法定的通知义务。

四、让步顺序

谈判要有次序,不要平均用力。

优先级条款处理方式
必守训练使用限制、安全事件通知、删除范围不让;无法达成则更换供应商或调整架构
可换审计方式、通知的具体小时数用第三方报告、分级通知换取
可让赔偿上限的倍数、协助费用在可接受区间内让步,换取前两类

让步的底线可以用一句话概括:如果一份 DPA 签完之后,你仍然无法向监管说明数据被谁处理、用于什么、存在哪里、删除没有,这份合同就没有起到它应有的作用。

五、签不下去的替代路径

谈不下来不等于只能接受。有四条路可走,成本依次上升。

其一,缩小处理范围。 不传个人信息,或只传去标识化后的数据。字段减少,争议点随之减少。

其二,改变处理位置。 本地部署或私有化部署,数据不出企业环境,跨境与分处理者条款自然消失。

其三,更换供应商。 把 DPA 条款作为选型条件而非签约障碍,在招标阶段就要求应答。

其四,补充对外告知与单独同意。 若确实构成独立处理或跨境提供,回到隐私政策与同意机制上补齐,同时接受关系重新定性带来的义务。

前三条是合同层面的调整,第四条是合规层面的补救。两者不能互相替代。

六、签署前核对清单

序号核对项通过标准
1角色定性DPA 首部写明委托处理,且与实际情况一致
2处理清单附件列明字段、目的、期限,无概括表述
3训练使用明确禁止,或有范围、脱敏与退出机制
4分处理者有清单,新增需通知并可反对
5跨境四个问题均有答案,接收方义务明确
6安全措施可验证,附认证或测评报告
7权利协助时限、方式、费用均已约定
8删除覆盖训练副本、日志与备份,有证明
9事件通知分级时限、内容要求、费用承担齐备
10审计远程与现场两种方式至少保留一种
11责任数据类事件单设上限,两类责任分清
12联动与主协议、隐私政策、PIA 的描述一致

第 12 项最容易被忽略。DPA 写得再好,如果隐私政策里的第三方类别与 DPA 的分处理者清单对不上,监管交叉核对时仍会被要求说明。三份文件描述的是同一条数据流,口径必须一致。

站内相关梳理:AI 场景的数据处理协议、AI 产品隐私政策、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AI 企业核心合同清单,以及商业合同与数据合规服务页。

最后更新:2026 年 8 月 13 日。

常见问题

签字前必须先确认哪三件事?

角色是委托、共同还是独立处理;处理对象与范围;数据是否跨境。三点决定条款走向,未确认前不宜进入细节谈判。

十项必查条款里哪几项最关键?

训练使用、分处理者、跨境通道、安全事件通知、审计权与责任上限。这六项直接决定风险是否可控。

供应商最常拒绝哪些修改?

删除训练权、接受现场审计、承担无限责任、提供完整分处理者清单、承诺出具删除证明。这些恰是采购方最需要的保障。

让步顺序应该怎么排?

先让通知时限与赔偿形式,再让审计方式,最后才考虑处理范围与责任上限。顺序反了,会把核心保障让出去。

谈不下来有什么替代路径?

数据最小化、隔离部署、改用境内替代方案,或在合同中设置终止与迁移权。四条路径可组合使用。

签署之后还要做什么?

建立分处理者台账、安全事件联动机制与年度复核,避免签完即归档、出事才发现条款无法执行。

简深律师事务所 AI 产业研究组|审核:何强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