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6 月 18 日,商务部等 8 部门发布《关于加快"人工智能+消费"发展的实施意见》,以推动人工智能与消费深度融合为主线,提出 5 方面 17 条举措。

政策的核心逻辑

实施意见从供需两侧同时发力。需求侧是扩大智能商品消费、赋能服务消费、创新消费场景;供给侧是增加人工智能产品新供给、优化产业发展环境。目标很直接——让 AI 从"技术概念"变成"消费产品",打通从技术到消费的堵点。

智能终端供给的几条主线

在商品消费领域,实施意见提出扩大智能终端供给,推动消费电子产品从功能型向智能型转变。具体指向几类产品。

一是新一代智能终端。加快推出新一代人工智能手机、智能电脑、智能电视,推广智能家电、智能厨卫、智能照明等智能家居产品。

二是智能穿戴。培育智能穿戴消费市场,加强人工智能眼镜等新产品研发推广,重点打造实时翻译、移动支付等显示度高的消费场景。

三是智能网联汽车。加力支持智能网联汽车发展,带动智能化车载终端消费。

四是消费级机器人。布局人形机器人消费新赛道,加速机器人从工业场景向消费场景渗透。

实施意见还提出打造"人、车、家"全场景联动生态,并将 AI 与脑机接口、增强现实等前沿技术融合。

从消费视角看合规关注点

政策利好明确,但智能终端与消费场景落地时,有几条合规线索需要同步关注。

第一是端侧 AI 的备案与标识。终端侧生成式 AI 服务的备案要求已经落地,此前已有手机端侧生成式 AI 服务备案的先例,可参见手机端侧生成式 AI 服务备案与端侧生成式 AI 备案指南。产品在终端内置生成式能力时,需判断备案、登记与内容标识义务。

第二是消费场景中的个人信息与数据。智能终端大量采集语音、图像、位置等数据,涉及个人信息处理的合法性基础与最小必要原则。相关边界可参见AI 企业数据合规。

第三是营销与广告合规。AI 赋能消费场景时,智能推荐、AI 生成营销内容都受广告法与算法推荐规则的约束,绝对化用语、虚假宣传的风险依然存在。

第四是产品责任与合同安排。软硬一体的智能产品,涉及硬件、软件、模型、内容多方主体,责任划分需要在合同中预先安排,可参见商业合同指南。

对企业的三点提示

一是抓住供给端机会,但先做合规盘点。智能终端是政策明确支持的方向,但产品内置 AI 能力后,备案、标识、数据、广告四类义务需要同步梳理。

二是把"人车家"联动当作数据合规课题。“人、车、家"全场景联动意味着数据在多设备间流动,跨设备、跨场景的数据处理安排需要专门设计。

三是提前布局生态合作合同。全场景生态必然涉及多方合作,数据共享、责任边界、知识产权归属应在合作初期就写清楚。需要就智能终端合规盘点、数据流动安排与生态合作合同获得支持的,可参见数据合规服务与商业合同服务。


本文依据商务部等 8 部门 2026 年 6 月 18 日发布的《关于加快"人工智能+消费"发展的实施意见》公开信息编写,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