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8 月 26 日,《人工智能辅助起草和审核合同服务总则》(计划号:20251506-Z-469)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启动暨讨论会在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召开。会议聚焦人工智能技术在合同服务领域的规范化、标准化应用。
这是一份「服务标准」,不是「技术标准」
值得先厘清标准性质。这份文件的全称落在「服务总则」上,规范的对象是服务,而不是模型。它关心的不是模型的参数规模或推理能力,而是服务提供方在起草、审核合同的过程中应当遵循什么规则。
这一区分决定了标准的内容框架:服务能力与人员配置、数据处理边界、输出定位与复核责任、对客户的告知义务,都是服务标准要处理的问题。
合同场景为什么需要单独的标准
合同文本同时承载三重敏感性:商业秘密、个人信息与重大交易安排。AI 参与合同工作,出错成本远高于一般内容生成场景——一个被误删的条款、一个被误判的风险点,都可能直接转化为经济损失。
与此同时,AI 在合同起草与审核中的使用已相当普遍,从条款生成、风险标注到批量比对,工具层出不穷。应用的普及与规则的缺位,正是标准化介入的典型时机。参见AI 应用服务提供者行动方案。
归口与起草安排透露的信号
标准由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64)归口管理,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与法天使等单位负责起草。国家标准委在 2025 年 5 月下达了制修订项目计划。
值得注意的是「指导性技术文件」这一层级。它不同于强制性国家标准,也不同于推荐性国标,通常用于技术尚在快速发展、暂不宜制定正式标准的前瞻领域。选择这一层级,说明监管方认为 AI 合同服务仍在成型期,需要的是方向性指引而非硬性约束。
标准可能覆盖的几类问题
从「服务总则」的定位出发,可以预期标准将回应以下问题:
服务能力与人员。 AI 辅助不等于无人负责,服务方需要说明专业人员的参与程度与复核机制。参见AI 应用伦理与安全指引。
数据处理边界。 合同内容常含个人信息与商业敏感信息,向 AI 系统提交合同前需要明确数据使用与留存安排。参见重要个人信息处理者义务。
输出定位。 AI 生成的条款与风险提示属于辅助意见,不能替代专业判断,这一定位需要向客户明确告知。参见《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
服务安全。 合同服务系统的稳定性、可追溯性与输出质量,可能被纳入服务安全要求。参见生成式 AI 服务安全基本要求。
对法律与合规服务机构的含义
其一,把 AI 工具的使用纳入服务流程规范,明确哪些环节可自动化、哪些必须由人复核。
其二,向客户披露 AI 的参与程度,尤其是涉及重大交易或敏感数据的合同。
其三,保留过程记录,让 AI 建议与专业判断可区分、可追溯。
AI 进入合同服务,改变的不只是效率,还有责任的分配方式。标准化要解决的,正是这种责任如何在服务方、技术方与客户之间清晰划分。参见中国 AI 监管体系。
本文依据《人工智能辅助起草和审核合同服务总则》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启动会公开信息编写,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